中际旭创(300308)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2.1.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若拟 刊发)、年度股东会会议及其他可能召开的股东会会议,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披露数据,以及公司通讯及其他公司刊物登 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zj-innolight.com)。 3. 通讯途径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草案) 1. 介绍 1.1.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 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 目标。 2. 总体政策 股东查询 | | | 3.3.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公司通讯 3.4.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中所述之 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ii)中期报告, (iii)会议通知,(iv)上市文件,(v)通函,及(vi)委派代表书。 1 3.1. 公司已于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询。 3.2. 股 东 如 对 名 下 持 股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