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 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