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根据《保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保护。 第五条 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应当根据《保密法》规 定,由有权机关确定国家秘密范围、密级、保密期限。 在执行秘密事项过程中,需要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时,应当先行采取保密 措施,并立即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六条 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 律法规、境外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增强保守国家 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 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1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 "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