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合法、完整,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国家法 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债券等及其衍生品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