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 -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保障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中际旭 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一) 协助总裁的工作; (二) 受总裁委托分管部门某项业务或某些部门的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 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处理具体的生产经营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