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 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 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罗欣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