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002793) - 舆情管理制度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利益相关者,涵盖所有涉及公司的舆情事件和 信息。 第三条 舆情定义和分类 (一)舆情定义: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 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以及其 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二)舆情分类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