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賾灵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B(H0313)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engdu Zenitar Bio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成都賾靈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 閣下閱覽本公告,即代表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本公司的聯席保薦人、 整體協調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 通函、宣傳冊或廣告,亦不構成出售要約或向公眾人士勸誘或招攬收購、購買或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