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科技(920124)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 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 会议,并于 2025年 12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公告《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下称"《股东会通知 公告》")。《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审议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为 此,本所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