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 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与具有相关业务 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及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