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3012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海看 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主动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