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股份(002825)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杨建 堂、上海纳隽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百鸢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浚迈思元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有的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554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经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报批事项, 就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已在《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报 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 其在约定期限内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