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02899) - 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14 14:3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监督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兼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的执行董事担任联席主任委员。 第六条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监察部为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办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