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星期五)举行之临时股东会适用之代理人委任表格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1666)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星期五)舉行之 臨時股東會適用之代理人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1 地址為 乃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內資股╱ H股3 共 股2 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臨時股東會主席4 ,或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座中華人 民共和國(「中國」)北京市豐台區南三環中路20號舉行之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藉以考慮並酌情 通過臨時股東會通告(「該通告」)所載之決議案(或經修定),並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上以本人╱吾等名義就決 議案按下列指示5 投票。倘無作出指示,則本人╱吾等之委任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本人╱吾等之委任代理人亦有權 就該通告所載以外而於臨時股東會上適當提呈之任何事項自行酌情投票。 | | 普通決議案 | 贊成 | 反對 | | --- | --- | --- | --- | | 1. | 批准蕭耀熙先生為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之獨立非執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