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VisionoxVisionox(SZ:002387)2026-01-15 09: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