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VisionoxVisionox(SZ:002387)2026-01-15 09: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1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全体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成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在成员任职期间, 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 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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