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 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 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一)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