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301026)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通科技")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Emperor Group Centre,No.12D,JianwaiAvenu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2,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