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600262) -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 15 日北方股份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公司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 交易。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 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 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 系损害公司利益,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 1 被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