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600262) -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6 年 1 月 15 日北方股份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 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财务金融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 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 查结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