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002300)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 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上述机 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 价值和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内审监察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南平太阳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