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000550)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2026-01-15 10: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江铃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 年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 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的四名独立董事自然成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由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提名、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四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四分之三同意选 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的确定和罢免须经过半 数委员同意,且须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并配有一名专职秘书,该秘 书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事务小组为日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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