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2026年1月修订)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恒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在董 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 ESG 工作愿景、战略、目标、政策及行动方案提 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对 ESG 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对 ESG 相关的信息披露报 告进行审阅和评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成员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成员"或"委员")由三至五名董 事组成,其中需要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人。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选举产生。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