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 AN150-13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国枫律证字[2020] AN150-13 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美食品包装 (滁州) 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法律意见书 致: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以下简称"本次赎回")的专项法律顾 问。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 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赎回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