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1 综上,我们同意编制的《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俞建春、刘映、林小钰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常 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发展需求等情况,充分论 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本次发行方式可行,本次发行方案公平、 合理,本次发行关于即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