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