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集团(00403) - 须予披露交易-收购机器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機器 收購事項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交易時段後),買方(本公司間接全 資附屬公司)與賣方就收購該機器訂立銷售合約,代價為人民幣 12,800,000 元 (相當於約 14,241,000 港元)(包括增值稅)。代價乃雙方參照與該機器類似 機器的現行市價,經雙方公平協商後按正常商業條款釐定。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有關收購事項的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高於 5%但全部 低於 25%,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易,因 此須遵守其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收購事項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交易時段後),買方(本公司間接全 資附屬公司)與賣方就收購該機器訂立銷售合約,代價為人民幣 12,800,000 元 (相當於約 14,241,000 港元)(包括增值稅)。 1 銷售合約 | | | 若賣方未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