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688275)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