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30049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西富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祥药业")委托,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 1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