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300249)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一月 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会计师部分) 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会计师部分) 回复报告编号:XYZH/2026CDAA1F0004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作为依米康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4)(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 求,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现将这些问题 的核查情况逐一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