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中和(01372) - 根据特别授权下完成发行可换股债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作任何陳述,並明確聲明概不承擔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所引致之任何損失之任何責任。 發行可換股債券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主要從事:(i) 全球碳中和業務,專注於碳信用資產交易、碳信用及碳資產開發、碳 中和相關領域之管理與投資,以及碳諮詢與規劃;利用基於區塊鏈的雙碳數位控制平台連接 和調動整個雙碳鏈資源,以支援雙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ii) 基於「綠色金融開放平台」 的綠色發展平台,提供 ESG 相關服務;及(iii) 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及維修保養工程。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要約或邀請認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72) 根據特別授權下完成發行可換股債券 本公告乃由中國碳中和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刊發有關根據特別授權發 行可換股債券之公告(「該公告」)。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 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完成發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