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自动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