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 -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各子公司运作机制,提高公司与子公 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其50%以上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 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