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1月)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四)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五)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 董事,下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 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一年度的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当年度的具体 情况确定。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