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号),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50,000张(695,000手)。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6,345,047.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