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3003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获授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 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