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Lingda GroupLingda Group(SZ:300125)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 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 1/2 以上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