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华化学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再创意字(2025)第 002-01 号 致: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长华化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