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05版(2025年12月修订)
2026-01-19 11:15

| 文件名称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 | 编号:JCGF-G-0207 | | --- | --- | --- | | 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版次号:05 | | 发布时间 | 2025-12-15 | 页码: 1 of 1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 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非执行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