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06版(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文件名称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 | 编号:JCGF-G-0205 | | --- | --- | --- | | 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版次号:06 | | 发布时间 | 2025-12-15 | 页码: 1 of 5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