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05版(2025年12月修订)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文件名称 细则 | 编号:JCGF-G-0208 | | --- | --- | | 董事会办公室 部门 | 版次号:05 | | 发布时间 2025-12-15 | 页码: 1 of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 规模和构成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提 名委员会成员至少一名须为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