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01376) - 延迟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Raffles Interior Limited 作 為 法 院 令 的 一 部 分 , 瀚 辰 向 法 院 承 諾( 其 中 包 括 ): 其 不 會 採 取 任 何 步 驟 就 定 於 2026 年 1 月20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議程所載決議案進行表決,而將會提議並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全 部 股 份 投 票 支 持一 項 將 股 東 特 別 大 會 延 期 至 2026 年 2 月 20 日 之 後 某 一確 定 日 期 舉 行 的 決 議案。法院令亦規定( 其中包括 ):在提訊日前,董事不得在發出少於三個完整營業日的通 知後召開任何董事會會議,除非獲得鄭先生的書面同意。 在 向 全 體 董 事 會 成 員 發 出 適 當 通 知 後 , 董 事 會 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 召 開 會 議 並 決 議( 其 中 包 括 )將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延期並重新安排於2026年3月20日( 星期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