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CDMSCDMS(SZ:301007)2026-01-20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和投资超过公司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 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 1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具体的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