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