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300992)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防范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商品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 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 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三)公司只限于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