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002810) -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京齐济法意字[2026]第 30101 号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BEIJING QIZHI (JINAN) LAW FIRM 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 66 号银座晶都国际 1 号楼 3405 室 邮编:250011 电话:0531-66683939 传真:0531-66683939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贵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已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复印材料,所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所提供的文件及所作的陈述、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2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