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000019) -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SLKGSLKG(SZ:000019)2026-01-21 11:46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被考核人员是指纳入考核范围的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资、奖金、补贴、福利、期权及股份赠 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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