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600212)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能慧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二六年一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1A-3层、第22A、23A、24A、25A、26层 | 四、结论意见 9 | | --- |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绿能慧充、公司、 | 指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市公司 | | | | 《激励计划》 | 指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3 计划(草案)》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23 | | | 划 | | | 本次回购注销实 施 | 指 |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 | 限制性股票 | | 上市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 | | 指 |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