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鹏辉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公司 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