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3000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肇庆 二〇二六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2 | | 第三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5 | | | 第四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5 | | | 第五章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 6 | | | 第六章 | 附则 6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